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省人社厅实施用人单位和人员,
符合参保条件的出新未参保人员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规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险法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前何按相应年份的补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养老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省人社厅实施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单位按20%、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记者18日获悉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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